#1 - 2021-5-20 17:04
咪啪~ (美能说出自己,说服他人)
RT,虽然不算是完全新番相关,但无论如何这是一个需要面对的问题,因此与大家在这里讨论。或者说,作者到底应不应该具有对作品的最终解释权?
场景1
作者:“我完全不打算借由作品表达出什么思想。”
但是读者确实从作品里读出了一个贯穿全文的思想主题,并且逻辑条例清晰,如果按照读者的解读,这个故事比作者原本的设想更好。
场景2
在异世界里,一个猴子比莎士比亚先打出了哈姆雷特。世界会不会对这本哈姆雷特做出正确的评价?
场景3
如果认为创作过程也是艺术的一部分,那么如何解释场景2带来的堆垛悖论:猴子先打出了99%的哈姆雷特,然后是98%,97%...
并且,《浮士德》,歌德所创作的歌剧也是有现实人物的依照的,那么由自然先书写出的一部分作品又能否算艺术。
我的观点:可以从创作者的角度审视故事,但是这是手段。故事理应是属于读者的,正如‘一万个读者就有一万个哈姆雷特’一样,文字(这里只讨论文字的艺术形式)在被解读的过程中成为真正的艺术。换言之,一个优秀的解读者,其实也同作者一样参与了故事的创作,并且显然一个(更)好的解读让作品在一个(更)好的层次。
场景1
作者:“我完全不打算借由作品表达出什么思想。”
但是读者确实从作品里读出了一个贯穿全文的思想主题,并且逻辑条例清晰,如果按照读者的解读,这个故事比作者原本的设想更好。
场景2
在异世界里,一个猴子比莎士比亚先打出了哈姆雷特。世界会不会对这本哈姆雷特做出正确的评价?
场景3
如果认为创作过程也是艺术的一部分,那么如何解释场景2带来的堆垛悖论:猴子先打出了99%的哈姆雷特,然后是98%,97%...
并且,《浮士德》,歌德所创作的歌剧也是有现实人物的依照的,那么由自然先书写出的一部分作品又能否算艺术。
我的观点:可以从创作者的角度审视故事,但是这是手段。故事理应是属于读者的,正如‘一万个读者就有一万个哈姆雷特’一样,文字(这里只讨论文字的艺术形式)在被解读的过程中成为真正的艺术。换言之,一个优秀的解读者,其实也同作者一样参与了故事的创作,并且显然一个(更)好的解读让作品在一个(更)好的层次。
作者在解读上与其他任何读者一样,都是完全自由且平等的,也是充满主观臆断与谬误的。
作品的发展仅限于作者所写,因此它只能取决于作者的本意,即便作者实际上是在发酒疯或者嗑药也一样。值得注意的是在读者可认知的范围之内,作者本人的情况与解读也会成为作品的一部分,而且在事实上是难以分割的。在此之上可以对完成的作品进行解读,但既然并没有什么普遍的美学,那也就无从判断是否符合。进一步地讲,作品既没有实际的价值,也没有预期的价值,因而也没有超出可谈。
如果讲商业价值的话就只取决于市场而与作者无干了。
任何对艺术的研究只能作为作品又或是读者先验知识的一部分,而对于价值判断的直接干涉是应当尽全力避免的。
写得不好,简单尝试描述了一下不成熟的想法,相关各种理论学习和关注得还不够多,欢迎交流与指正。
但是矛盾是普遍的,只有辩证没有办法给出指导意义,你觉得如何追求你所言的‘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平衡呢
不太理解何为“追求平衡”,因为一种解读能够被承认为解读,就已经被界定为了这种“特殊的普遍性”,就像我说的“完全不掺杂主观视角的普遍性不可能,完全不符合作品意志的特殊性不正当”,客观的情节分析可能不是解读是梳理,主观的个例经验可能也不是解读是感想。
如果你要问以个体视角如何参与解读作品的指导意义(即“平衡”?),这里当然没有给出答案,因为我只在尝试回答“解读是什么”而不是“怎么解读”(怎样解读我觉得是一个开放的问题)。
也许还没有理解到你对我的提问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