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3-27 16:25 /
先說明本人討厭過度解讀,但解讀本身就和宗教一樣,有一種不可否定性。因而,在超驗的範圍就注定是打X機,全是自我滿足。
在知道解讀如看片打X機後,可以以下結論
一,作品的內容可全當作符號,而從接收符號到得到X欲全是個人的事,因而解讀是個人的也只能是個人的。所以解讀從個人出發是沒有過度之分的。
但從客觀角度只有接收全部符號才能作出全面的解讀,但符號本身就沒有規範,而作者和觀眾對符號的解讀絕對會不同,因而我同意最準確的解讀需要從作者出發,用作者的角度去理解符號。但我都同意當作品推出,就已經不是作者的作品,每人都有任意用其打X機的自由。因而商業成功只是因為作品有吸引令人找來看的符號,和有足夠多的符號令人可以找片段來打X機
二,打X機永遠不會是錯誤的行為,除非你是在當眾打X機。這種錯誤是建基於一個當眾打X機是猥褻行為的共識。而這種共認我認為是不自由但必須的,當然我是可以暢想一個自由自在打飛機的地方,要是身在當地我亦認為我不會去批判那些當眾打X機的人,但現在解讀的情況是大眾道德上還是認為當眾打X機是猥褻行為,但已經大部分人已經對當眾打X機習以為常。我認為這是因為互聯網蒙糊了何謂“當眾”,或許是因為蒙着面,亦可能只是因為覺得是和朋友分享個人見解
三,或許紅或不紅的解讀分別只在於能不能用作品提供符號拼出一個吸引人的新符號,然後令人打飛X機;而好和不好的解讀分別只是在於有沒有利用好的眼光去分析素材的好壞,然後根據情況打飛X機。但到頭來甚麼又是好呢。而打飛X機又為何要追求這麼多呢。或許這種無理由的追求就是人類進步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