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 说: 要么剥夺他们的婚姻权,要么剥夺生育权,选哪个?
夷蹴而就 说: 现在好像也没法剥夺生育权吧,并不是一个二选一的关系 会带来问题的是生育权,结果实际上是不剥夺生育权却剥夺婚姻权,仿佛禁枪不看口径火力只看型号一样迷惑
先生 说: 婚姻伴随生育,这个属于大部分人脑海里牢不可破的观念。 对于近亲而言,如果没有结婚,非婚生,法律什么的拿他们没有办法,因为孩子已经出来了。但是如果结婚了,你给不给他们生?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兄妹属...
夷蹴而就 说: 因为如果不把这个当做充分理由那就确实找不到了。 之所以说唯一,是因为你“随便找的两条”论据在相关话题的讨论中都是长盛不衰的“反对意见”(还有另外几个,比如父系强权带来的性侵害等),但最终都很明显地站不...
虽然我个人对LGBTQ+不是很感冒,但是至少能理解一部分人追求“能有勇气昂首挺胸地承认某些事的机会”的缘由
会带来问题的是生育权,结果实际上是不剥夺生育权却剥夺婚姻权,仿佛禁枪不看口径火力只看型号一样迷惑
对于近亲而言,如果没有结婚,非婚生,法律什么的拿他们没有办法,因为孩子已经出来了。但是如果结婚了,你给不给他们生?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兄妹属于二代旁系,开了这个口子,你猜猜会不会出现大量的为了掩盖性侵的近亲结婚出现?要知道性侵的大部分是熟人哦
对于非法持有超大火力武器的违法者而言,如果没有办持枪证,非法持枪,无论他们拥有多大火力的武器,法律(实际上)拿他们没有办法,因为枪已经在他们手里了。但是如果持枪合法了,你给不给包括这一批人在内的其他人持过大火力武器的机会?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开了这个口子,你猜会不会出现大量的为了掩盖非法持大火力武器的持枪证办理状况?
用反持枪法做例子其实还不够到位,因为我们现在在讨论的是一个类似仅仅能防止那些有了枪也不会作乱的良民持枪,对非法持枪者“没有办法”的反持枪法。
之所以说唯一,是因为你“随便找的两条”论据在相关话题的讨论中都是长盛不衰的“反对意见”(还有另外几个,比如父系强权带来的性侵害等),但最终都很明显地站不住脚。例如这两点如果成立,那没有亲缘关系但是有家庭结构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产生的婚姻(义兄妹,嫂子再嫁)是否也应该不承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不是也要被反对?一切可能背后有着利益交换(有彩礼、嫁妆甚至是两方经济条件不匹配)的、可能是“被迫”产生的婚姻是不是全部都要反对?因为恋爱分手或者离婚永久破坏关系甚至由爱生恨导致人命财产损失的例子数不胜数,仅仅是为了“防止破坏家庭关系地彻底分手”,就反对近亲婚姻,那是不是也该反对离婚这件事本身,甚至要更加扩大化,反对家庭中遗产的分配等行为(此类行为也会导致不可挽回的家庭关系的破裂)?到结婚这一步,双方都是拥有独立人格,也拥有了法律保护的自主决定权的成年人了,追究“某种情况下的同意不是真正的同意”到最后将会得出怎样可笑的一系列因噎废食结论这里就不用再提了。
你“反推”得出来的那个结论我个人是完全支持的。虽然谈不上是什么佐证,记得之前一个欧美论坛的网友投票调查中,“做好充分绝育手段后进行的兄妹性行为”也排在“不道德度”的最末几位,更不用提本楼讨论的是连防护措施都不用做的完全没有生育问题的同性近亲配对。道德是随时代变化的东西,你可以选择抱着朱熹存天理灭人欲时代的观念直到自身灭亡,并不妨碍现代女性跟着男性把性伴侣数量当成自己炫耀的资本,或者现代年轻人将摆脱原生家庭看成是人生的重要步骤。
至于你的题外话,我认为的是“作为父母,有义务尽量保证自己未来的孩子没有遗传病”。至于那些明知有病还要生的人(例如血友病和乙肝携带者制造者),我会尊重他们的选择,并替被他们强行做了选择的倒霉孩子诅咒他们。
至于你第二三段的内容貌似偏题了。第二段后半段你阐述的是“群众的道德观念是随时代变化的东西”,然而这不意味着道德事实会随时代而变化。举例来说,过去人们认为奴隶制是道德的,现代人认为奴隶制不是道德的,显然并非“奴隶制在过去是道德的,而从某个时间节点后开始变得不道德了”。当人们的道德观念发生转变时,改变的是他们对于某一系列道德命题的判断,而这些道德命题自身的真值往往并没有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