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23-1-25 15:35
[已封禁]
作为一个粗糙的利己主义者,我曾将利益作为判断事物的唯一标准。假如一件事不能产生实质上的利益却需要投入时间精力那就不做。但有一天,无意之间做了一件好事,反而让自己的心情愉悦起来,做各种事的动力效率高了许多。于是我开始反思,除了物质上的利益之外,情绪上的反馈也是需要重视的,相比于机器,除了必备的燃料人还需要情感作为内驱力。
       我曾非常厌恶中国一系列明面上的道德规范和内在的潜规则,身处其中处处受限。但沉浸其中已久脑中的部分价值观早已堕落,但又不同于常见的“恶堕”,或许应该称之为“善堕”。假如身处其中的事实不能改变,并且这些事情不能给自身带来物质上的利益,那么我们应该反过来思考怎么利用这种状况来给自己提供情绪价值,也就是俗称的找乐子。
       因此,我认为应当在传统利益交换之中融入一套基于情绪价值的新系统,例如一件事能提供明显的情绪价值而投入较少,就应当去做。因为良好的情绪能作为润滑,使自身进行各项工作事务的效率提高。
#2 - 2023-1-25 15:49
(凡事先看心情 然后看奶子)
收获能让自己活下去的情绪是行为的终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