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22-10-27 13:05
随喜 (愿你们在命运的旷野上不期而遇。)
本笔记包含《黑格尔〈逻辑学〉开篇:从存在到无限性》第二部分与第三部分,并补充了《逻辑学Ⅰ》的“自为存在”部分,这样便包含了存在论“质”篇的全部内容。

相关阅读:黑格尔的《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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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2-10-27 13:05
(愿你们在命运的旷野上不期而遇。)
变易:
    纯然的直接性,没有任何规定,即纯有;纯有,没有任何规定,即纯无。纯有和纯无,仅仅是自己本身,而不是对方;但又总已是对方本身,总已消逝于对方;纯有与纯无的相互消逝,纯粹的不稳定性,即变易。
    当有向无消逝,乃是消亡;当无向有消逝,乃是生成;消亡和生成是变易的两个环节。
#3 - 2022-10-27 13:06
(愿你们在命运的旷野上不期而遇。)
定在与质:
    变易本身因为有和无的直接相互区别才得以持存。但是,在生成中,无直接消逝于有;在消亡中,有直接消逝于无;当二者消逝于对方,它们的区别也随之瓦解。于是,变易消逝了,消逝本身消逝了,并进一步表明自己就是消逝的消逝,或者说定在。
    有和无无法区分,无法分离,作为停驻了的统一,就是定在。有和无已不再纯粹,纯有(纯无)已然自身回退。非纯粹的有,即存在;非纯粹的无,即非存在。非存在,其紧密关联于存在而区分于纯无;作为存在着的非存在,其便是规定性,或者说质。存在,其紧密关联于非存在而区分于纯有;作为非存在着的存在,其便是质的另一个形式。前者偏重于存在与肯定,使定在是其所是,乃是实在;后者偏重于非存在与否定,使定在不是其所不是,乃是否定。
    实在是其所是恰恰在于它非不是其所不是,否定不是其所不是恰恰在于非是其所是;二者区别于对方。同时,实在作为存在着的非存在,已然包含着否定;否定作为非存在着的存在,已然包含着实在;实在与否定都是非纯粹地包含着对方。因此,尽管二者在此区别于对方,却不像以往的范畴那样直接区别而又消逝于对方,而是确定地不同的,这便建立起了第一个确定的,质的差异。
    现在,实在和否定都表明了自己包含着对方。它们作为质的两种形式,首先使定在是实在的或是否定的;其次,因为它们包含着对方,从而使定在表明自己是实在的否定的,或否定的实在的;也即定在通过不是其所不是而是其所是,通过是其所是而不是其所不是。实在和否定一起构成了具有规定的定在。作为质的两种模式,它们相互关联;也因而,它们就是自身关联的质的两个环节。
#4 - 2022-10-27 13:06
(愿你们在命运的旷野上不期而遇。)
某物与他物:
    自身关联的质,它返回到自身,有了一个逻辑的“内部”,也即自内存在,从而过渡到某物。
    实在,就其不是单纯的否定才是实在而言,乃是否定之否定;于是它便撤离否定而作为返回自身的实在,即某物。否定,就其不是单纯的实在才是否定而言,乃是实在之否定;于是它便撤离实在而作为返回自身的否定,即他物。又由于二者在此只是直接的否定对方而返回自身,它们也相互关联。他物乃是某物的他物,某物乃是他物的某物。进一步说,它们每一个都既是某物也是他物。
    他物作为对某物的直接否定,关联于某物,仅仅“是不同于”,但作为返回自身的他物,与某物漠不相关,仅仅“是其他”。由于某物同时也是他物,某物就同时也在自身之内“是其他”,于是“是其他”便对某物直接否定而使某物变成他物,这便过渡到改变。当某物改变成他物,他物同时也是某物,他物进而再度改变成他物。他物永不止息地出现,通过不断否定进而改变,他物不断退离并返回到他物,作为他物保持自身,乃是他物的同一性;同时,因为他物同时是某物,某物不断返回自身,通过自身关联着而保持着某物自身的同一性。
    某物在自身内直接被他物所否定,从而不可避免地关联于他物,这便是为他存在;某物在自身内自身关联着,从而漠不相关于他物,这便是自在存在。正如在改变中所表明的,与他物关联得自身等同,而自身等同又需要与他物关联。于是,自在存在与为他存在表明自己是某物的两个环节。
#5 - 2022-10-27 13:08
(愿你们在命运的旷野上不期而遇。)
规定、性状与界限:
    自在存在与为他存在作为某物的两个环节,直接相互否定,就此而言,自在存在在与为他存在的关系中维持自身,便是规定,为他存在在与自在存在的关系中维持自身,便是性状。
    作为规定包含着为他存在,因而不得不向他物敞开并将其带入其中,因此将规定转为性状。作为性状包含着自在存在,因而不得不朝向自身并远离他物,因此将性状转为规定。
    作为某物的质的两个环节,规定与性状,相互区别又相互规定。性状使得某物得以改变,且是不同于前一个改变的第二个改变:性状使改变建立在某物上,同时又转回某物自身,使得某物就是那发展了的自内存在。
    规定与性状进一步表明,某物出于自身而与他物相互关联、相互关联,同时也否定他物,返回自内存在保持自身。这便过渡到界限。
    在界限中,某物与他物处在绝对的关系中。作为某物对他物的第一个简单的否定,界限标示出了他物,是他物的界限。作为某物对他物的否定的否定,即折返了的否定,界限维持着某物本身,是某物的界限。
    然而某物自身作为绝对的自身关联,绝对的他者,必然逃逸出界限的关系性的把握。
    界限,作为某物对他物的排斥,同时作为返回自身的否定,使得某物透过界限是其所是;界限作为某物与他物的相互规定,使每个某物“是受限定的”。绝对的他者或绝对的自身关联,作为某物的“某物性”,作为界限中的存在、远离界限的存在,使得每个某物“是有规定的”。于是,某物获得双重的同一性。
    然而,远离了的界限的自在,仅仅只是简单的定在或某物本身,而非界定了的有规定的存在;恰恰相反,某物只有作为受限定的才是有规定的,更进一步,只有超出自身并来到自己的非存在,终止于自身的界限,才是其所是。
    同时,作为受限定的某物,并不只是因为他物的限定,也因为某物自身就是他关联的,因此,某物只有作为有规定的才是受限定的,更进一步,某物自身就将自己带到自己的界限上,它就是它自己的界限。
(说某物“只有作为受限定的才是有规定的”和“只有作为有规定的才是受限定的”,只在进展中,在它们是相互规定中。)
    作为界限,其不仅仅是某物通过不是其所是而是其所是的他物的终止的边界,即受限定,也是某物自身的走向其非存在的界限,即有限性。
#6 - 2022-10-27 13:08
(愿你们在命运的旷野上不期而遇。)
有限性:
    有限物,就其是对其存在的否定,是某物超出自身而走向自己的非存在而言,乃是否定之否定之否定。但同时,自在存在再一次转身向背,作为否定之否定之否定之否定,也即作为对自身的非存在之否定。于是界限进展到限制。限制,作为规定对非存在的否定,使得规定不再仅仅是是其所是,剥夺了规定,也即是,自在存在又一次转身向背,存在剥离于某物自身,作为否定之否定之否定之否定之否定,成为应当。
    限制与应当作为有限物的本质上相互矛盾的两个环节相互规定。限制,一方面相对于它的应当,是固有的否定,另一方面是应当的非存在,因为有限物缺乏它所应当是的东西而具有限制。应当,一方面相对于它的限制,是固有的规定,另一方面是限制的非存在,因为有限物固有地拥有一种限制但却不止于它的限制而具有应当。当事物背负限制,它非应当;事物所应当非背负限制。
    当自在存在一次又一次地背离自身,否定不断推衍,却并没有返回自身而成为真正的肯定。应当,就其仅仅是某物的所应当,使某物成为单向度的存在,就其仅仅是非真实的无法成为的应当,是某物不断自身远离的界限,即某物的限制。限制,就其仅仅是某物的所限制,使某物成为固有的存在,就其仅仅是真实的无法逃脱的限制,是某物不断自身返回的界限,即某物的应当。于是这里发生一次颠倒:应当为限制,限制为应当。限制与应当,作为有限物的最为本己的两个环节,乃是它的规定。
#7 - 2022-10-27 13:09
(愿你们在命运的旷野上不期而遇。)
无限性:
    有限物不得不走向消亡。就其自身而言,有限物走向自己的非存在。但是,作为否定之否定,作为返回自身的真正的肯定,有限物消亡后,变成了另外的有限物,消亡本身并不会走向消亡。就有限物在消亡中变成另外的有限物而言,其实就是改变。
    消亡并改变成另外的有限物,作为一个无限过程,乃是无限性,不过仅仅是最初的无限性。
    在这个无限性中,有限物不断向他者过渡,更进一步,他者不断向他者过渡,也即有限物向着自身的他者过渡。自身进一步向外走出,成为自身的自身与他者的自身——即绝对的自身。在这无限过程中,作为折返了的肯定的有限物的真正规定,不断维持自身,这便是无限的自身关联,也即质的无限性
    这个无限性乃是有限物的真理,即它表明自己的真实所是的东西。也因此,我们只能通过对有限物的中介而达到无限物,而不能直接达到无限物。所以,无限物的自在存在又一次转身向背了:它要求分离与否定!要彻底地同有限物区分开来。于是无限物便被置于有限物的彼岸,成为同有限物相分离的纯粹无限物。
    然而,这个无限物,作为有限物的直接否定,作为不-有限,始终与有限物相联系,并把二者置于相互否定的关系中。在这个相互关系中,无限物作为对有限物的否定,重新唤起了有限物,并终止自身于有限物之处,也即它的界限,于是它便成为有限的无限物,或者说坏的无限性;而有限物仅仅在于被无限物所否定,这个无限物就是它的应当,于是它便超越自身,成为无限的有限物。
    于是现在来看,首先,有限物和无限物,仅仅是相互否定,相互区分开来,其次,它们作为否定之否定、折返回自身了的否定,直接出现于对方自身,相互过渡。
    有限物否定自身,指向并成为无限物,而无限物重再一次否定自身,指向并成为有限物;如此反复,以至无穷……这便是无限进展。
    在无限进展中,有限物和无限物直接区别于对方,同时又总已是对方本身;于是,二者相互区别又相互规定,进展到一个新的层面。其仅仅自我联合,自我返回,自我维持,自身规定,这便是真的无限性。
#8 - 2022-11-5 12:49
(愿你们在命运的旷野上不期而遇。)
自为存在与为某一存在:
   无限性超出自身,向外扩张又返回自身,就此而言,便过渡到自为存在。自为存在否定他者并回归自身,使他者与自身双重化为两个环节:观念性与实在性。就存在向他者敞开而言,这便是存在的观念性;就存在维持自身而遮蔽于他者而言,这便是存在的实在性。于是自为存在由于这两个环节的漠不相关而走向分裂,但这两个环节进一步表明它们自身相互规定着,并因此保持持存,这便是自为存在的定在:为某一存在。
  于是,自为存在进展到其自身与为某一存在的统一,并因此具有一个抽象的自身界限,这便过渡到单一体。
#9 - 2022-11-5 12:50
(愿你们在命运的旷野上不期而遇。)
单一体与多:
    单一体直接超出自身而走向他者,并又直接返回。作为绝对的自身关联,它并不变化,就此而言,根本没有它所指向的他者,而无规定性便是它的规定性。这个单一体就是无,但这个无已不再是抽象的直接性,而是作为一个中介过程的抽象,也即虚空。
    单一体,作为一个直接的肯定存在,仅仅是其自身,但作为抽象的自身关联,乃是虚空。单一体为了表明自己仅仅是自身而不是对方,便否定自身,这否定的自身关联,便是排斥。单一体排斥出自身,但虚空已然表明自己就是单一体,这个无限的自身排斥,便产生了多。并且这里的无限性与自身,已然向外走出了。
#10 - 2022-11-5 12:50
(愿你们在命运的旷野上不期而遇。)
排斥与吸引:
    单一体表明自身总已是虚空,便走出自身而设定诸多单一体,这便是排斥;反之,诸多单一体表明自身总已是单一体,便返回自身而设定自身为某一单一体,这便是吸引。更进一步,排斥和自身只能关联于另一方而存在。它们过渡到对方,同时又否定自身而自我返回。它们相互区别而又相互规定。单一体否定自身而过渡到多,但这个多仅仅是单一体自身的他者,也即多总已是单一体了。这便过渡到量,而排斥与吸引只是中介过程的两个环节。
#11 - 2022-11-5 12:52
(愿你们在命运的旷野上不期而遇。)
勉勉强强涵盖了存在论的内容,其中许多部分写得相当随意,如有错误麻烦批评指正,特别是后面的自为存在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