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5-19 05:10 /
《剑桥秦汉史》是以编年体为主要形式,多位西方历史研究者共同编写的中国历史研究,不同的研究者负责不同章节的编写,所以在书本身的结构上,一个章节会更偏向于一个完整的题目,再通过不同章节所探讨内容的广泛覆盖,达到重现古代中国方方面面的效果。

写书的年代距离现今至少应有30年,理由是书内依据的文物发掘等等历史资料,最近的应当是1975年的文物发掘,另外书中还将重庆称为“四川省重庆市”。所以在至少三十年的历史学发展后,有多少新的证据可以推翻或证实书中的假说或定论,就不得而知了,然而我并不太在意这些问题的后续发展,感兴趣的是:1、中国人的历史研究与西方人的历史研究存在多大的差别;2、由于国情所致的政治偏向性,使我所接触到的历史有多少不被重视却很有价值的地方。所以这一本集西方研究者大成的《剑桥中国史》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关于书中引用的研究材料,大多还是中国古代遗留的史书,比如秦至西汉多有引用《战国策》《史记》《汉书》,同时也引用了当时最新的一些发掘资料,比如从某秦代官员古墓中发掘出的秦律残卷,同时,研究者们有明显受过批判性思维的影响与训练,在引用史料的过程中不乏对于史料的质疑,也有在本篇中采取某一观点来解读,却在注脚处写出完全相反的观点的例子,我不能判断这些注脚是否全部是出自于作者们自己的思考,还是由翻译的中国学者擅自加入其中的,在判断这些观点时,务必加入自己的思考进去,这有助于形成自己的逻辑。

下面凭印象记录一些我认为有意思或是重要或是存疑的地方

1、中国的英语名称china,有一种观点认为是起源于秦朝,因为秦的英文是chin,所以由chin最终演变为china是说得过去的,由于《考提利耶政事录》(一部印度人写的政治学说)被证实第二卷写于公园150年之后,这种说法得到了支持,因为之前普遍认为该书写于公元前300年,在第二卷中已经称中国为“cina”,而公元前300年秦朝并没有建立。

2、秦朝的兴起,本质是周朝分封的诸王进行长期军事战争的结果,周朝建立以来,以世代承袭的方式分封了皇室成员、盟友、商朝遗留贵族、地方豪强,他们拥有完整的地方统治权以及权力承接方式,与一个国家并没有区别。项羽在楚汉争霸中大封诸侯,也是来自于周代的传统。

3、秦的祖先是给周天子养马的,后又因保护周天子免于蛮族的侵害,被封为侯,有意思的是,西周的衰落也是由于被蛮族侵略,迁都洛阳,丧失了权力与影响力,如果说封王是战争的起因,蛮族入侵则是加速周灭亡的催化剂。(补充1,促使周迁都的是羌人,羌人被认为是藏族的起源,活跃于中国西部)

4、秦由于地处西陲,所以最开始的主要敌人是蛮族,很可能出现混居的情况,从战国时期别国对秦称为“虎狼之国”或者保有鄙视之意看来,秦受蛮族的影响势必是远大于中原诸侯的。(补充1,秦国的主要对手是羌人,秦穆公有效抑制了羌人的扩张)

5、郡县制的兴起代表了中央集权政治的兴起,战国时代,不少诸侯国都开始实行郡县制,这可以认为是一个发展的趋势,绝不是某一国标新立异的单独行为,所以不禁要发问:原来世袭土地的贵族都到哪里去了?书中并没有明确解释。从春秋战国来看,可以认为是贵族们相互兼并的一个过程,可兼并来兼并去,最后是如何玩脱了玩成了国有土地,这就很难说了。

以下也只是一点按逻辑来的猜测

从西汉到东汉,可以认为是一个诸王逐渐凋敝的时代,中央政府无时无刻不想削减诸王的土地,从非刘不王,到推恩令等等,一个诸侯国从拥有完整的行政系统,变成税收归于中央,再由中央从税收中拨款给诸王,可以看出皇室对诸王是不待见的,东汉末年的主要政治斗争,外戚与皇室之争,外戚与宦官之争,都再也见不到诸侯王的身影。可这个削弱诸侯王的过程从西汉到东汉也持续了数百年,所以可以认为在战国时代,诸侯王所代表的旧贵族始终处于绝对优势的政治地位,而归中央直接管辖的“郡”必然是有其特殊地位,才导致这些土地并没有被贵族兼并,以春秋战国时期来讲,很可能出于战争、天灾、人口的原因。比如书中所指,最初的郡很可能来自于战争获胜的新地。郡县制在后来演变为,郡高于县,县成为郡的下属行政单位。郡县制在汉朝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才终于取代诸侯分封成为了占地最广泛的土地制度。

6、关于郡县制,郡县制的出现给了汉代中央从诸侯处收拢土地的适用政治手段,但这是属于郡县制运用方式的一部分,我并不认为它在诞生之初的主要目的是从贵族手里收拢土地,尤其在战国时期,动荡的政治局势很可能给邻国以可乘之机,郡县制诞生于战国时代,这个制度在最初诞生时究竟是基于一个怎样的目的,这是让我十分感兴趣的地方。

百度百科中介绍说郡县制第一次出现是在春秋时期的楚国,目的是选一个人来取代先前叛乱的诸侯,并且直接对王负责,相当于如今中国的直辖市,不过更多的是基于军事理由。郡县制不同于诸侯分封的一个重点在于,官吏是不能把土地传给下一代的,他们扮演的是职业经理人的角色,当时的楚王和之后开始沿用郡县制的人,到底是基于怎么样的考虑把世袭这种之前占绝对统治地位的方式弃而不用呢?比如当时楚王为何不任命一个宗族子弟接管土地呢?这一点在之后在看完全书之后再来进行探讨。

7、郡县制在推广的过程当中,受益的群体包括哪些呢?除开皇室与中央政府,还有一大批官吏,可以认为这是一批在当时来说的知识分子,这部分人作为一股新兴的政治力量,随着中央集权的崛起,逐渐取代旧贵族。而自汉代以后政治斗争的主战场由诸侯之间变为围绕皇权展开,可以说是中央集权所导致的后果。

8、关于商鞅,卫国人(今河南南阳附近),战国时期多有养士的风气,商鞅早年在魏国公孙痤门下做食客,也就是养士的一种,不得重用后前往魏国的宿敌秦国,得秦孝公重用。我认为商鞅变法能在秦国实施,和秦国在国力上积弱有关,同时秦国受中原六国鄙视,所以秦国有引进国外先进理念图强的愿望。

9、《商君书》在书中被认为是出自许多人篡改编撰之手,所以可信度并不足,同时,由于后世对秦的偏见,到现代仍然有很多人将《商君书》作为一部黑暗政治学说来解读。

10、古代盛行的人祭方式,到晚周还保存下来,比如为了彰显秦穆公的伟大,有接近200人殉葬,秦国还将公主献与河神,这在古代应当是以一种普遍习俗的方式流传下来的,比如邻居魏国每年都甄选美女给黄河河神做妻子,就是把美女和祭品一起放到筏上沉入河中,真是心疼魏国美女。

11、商鞅变法涉及重要的土地改革,也就是土地分配方式的改革,关于这段土地改革的描述为“开阡陌封疆”,阡陌来源于井田制,井田制为贵族土地分割方式,所有土地在名义上都是王土,再由王一层一层封赏下去,最后分到土地所有者手中,土地所有者再通过雇佣关系将田地承包给农民,通过“井”型分割把土地分割为九块,中间一块为农民共同耕作当做税。阡陌也就是分割土地所用的田埂和沟渠。

井田制本身,存在诸多疑点,比如耕作的积极性得不到保障,势必会带来农民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矛盾,这也是《剑桥中国史》中的说法,在这种完成任务性质的劳作中,只完成最低程度的劳作将是土地所有者面临的巨大问题,如果要强制劳动,则需要更多的人手与职能单位来进行监督。

废除井田制,是改变了土地的转让方式,井田制是世袭制,并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让土地,取代它的是允许土地的交易与转让,这让土地的利用率更高,同时也加剧了土地兼并,贫富差距会越来越大。

另外,从秦国秦孝公愿意吸引外来人才这一点看,这也是通过土地买卖的方式吸引外来人口的方式,我认为,只要有适当的宣传,吸引外来人口来秦国这是可行并且长期有效的方式。

14、关于制度本身的产生,我不认为《商鞅变法》是没有事先研究过的鲁莽行为,正如郡县制早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一样,当时战国社会当中,势必已有土地交换的情况产生,政府所做的事情是只是适应最新的形势,这也说明了汉朝的体制为何承袭了秦朝而不是返回周朝。同一时期,各个国家均有变法的行为产生,如同为法家的申不害就在韩国进行变法。

当时中国究竟有什么样的历史潮流,导致了自古传承的体制崩坏,这个问题只能留在之后进行更加全面的考虑。目前能想到的可能性有:1、人口与生产力的增长,比如铁器的运用与推广和农耕方式的进步所带来的效率提升;2、皇权的集中;3、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的移民浪潮;

15、商鞅变法分为两次重要的变法,第一次是商鞅升任左庶长时的变法,第二次是迁都咸阳之后,大约在第一次变法的6年之后。

16、商鞅变法有很多内容出自于《史记》《战国策》《汉书》《商君书》

17、座连是主要是在刑事民事行政等方面实行的追责制度,强调的是法不藏奸,如对知情不报者会进行惩罚,在睡虎地秦律残卷中,有秦律的条款可以参考。

18、推行小户家庭,在公元前356年第一次变法时,向家中有两个男丁以上的进行双倍税收,公元前350年第二次变法时,明令禁止父亲与其他成年的男性家庭成员共同居住。

19、设置荣誉爵位,通过为国家立功的方式来奖励爵位,如最开始的立军功,到后来发展为向国家献粮取得爵位,爵位拥有不同的福利,主要在免除劳役、免除税赋方面。

古代国家收入主要来源于两大税,一个是土地税,一个是人头税。

20、迁都咸阳也为变法的一部分,咸阳位于关中,所谓关中,是四个方向均有关隘守护的地方,比如东部最有名的函谷关,南靠秦岭,中间有黄河的最大支流渭河流经,渭河平原又称为关中平原,是农业发展的宝地,可以说咸阳所处的地理位置实在是一个可以养兵,可以发展农业,同时可以据险而守的要地,书中将汉朝迁都洛阳作为一个政治信号来解读,认为是《盐铁论》所代表的两方(一为时新派,一为改造派)的政治博弈胜负的其中一个,但是时新派和改造派的时间跨度之长,所涉及领域的争端之多,是作何依据将如此庞大的群体分为两个,我认为有必要再仔细考察的。

21、关于秦始皇是吕不韦私生子的说法,书中认为这是经过篡改者之手,用来污蔑秦始皇的说法,主要理由是:1、谈及秦始皇是私生子的说辞,是出自《史记吕不韦传》中几段极为难以理解的文字;2、《战国策》中完全没有此类说法;如果相信学者们对于语法、用辞方面的知识,我认为这是值得信任的。由于后世对于秦始皇具有政治向的看法,篡改目的也是说得过去的。

22、关于“万”字,书中多次提到“万”字的可信度问题,认为“万”字的使用有夸张成分,涉及人口、长城长度、战争等多方面,其理由为多方面,具体数字有具体的质疑,比如战国时期齐国临淄,人口七万户,换算人口至少35万,而公元1世纪时东汉都城洛阳也只有50万人口;再如长平之战,坑杀40万赵军(坑杀意为强调屠杀的恐怖氛围并非指活埋),结合前后记录的战争死亡记录看,这当中没有包括伤兵、俘虏的记录,也没有包括秦军自身伤亡的记录,如果按一定比例来补充这个数字,最后出来的结果是让人瞠目结舌的,再结合人口,以及后世战争的数字来看,不得不让人产生质疑。

23、关于焚书坑儒,焚书坑儒为李斯提出的,为了抑制“以古非今”的一种政治倾向的方式,厚古薄今的这种倾向自古以来均有,认为从古代圣贤身上寻找治理国家的方式是正确的,比如秦朝应该遵循周制分封诸侯,焚书坑儒被渲染成愚民的手段,还有秦朝残暴的表现。

然而事实上,严重程度远没有所渲染的那样,李斯下令焚烧的包括诸子百家的学说,其中最主要的是《诗经》《书经》,严重到讨论就要杀的程度,敢以古非今的与亲戚一起处死,但允许博士官保存,这当中可以很明显看到李斯的意图,短期是要将引用《诗经》《书经》来以古非今的现象消除,至少是从朝廷中消除,长期是要消灭以古非今的群众基础,然而焚书坑儒最多也就持续了5年,中间致死的人数有记载的只有五百人左右,与后世的“文字狱”等等比起来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1 - 2017-5-25 23:56
(必须保卫战争)
哇,没想到bgm上有人发剑桥秦汉史的读书笔记,找几个感兴趣的话题聊下吧

1.china的称呼一般被认为来源于chin或cina,前者是秦,后者是晋。但这里的秦、晋是指春秋时期的秦国、晋国,而非后世的秦朝、晋朝。秦、晋是勤于戎事的国家,与夷狄接触较多,因此西方民族会习惯于用秦、晋称呼中原地区。

2.项羽没有大封诸侯,史记对这一历史事件的描述是“诸侯之相王”。项羽的西楚国在春秋秩序中相当于“诸侯之伯长”,项羽本人的地位类似于齐桓晋文,并没有封建诸侯的权力。

3.西周衰落的原因很复杂,不仅是戎狄入侵这么简单。西周军事力量衰落的标志性事件是昭王伐楚、丧六师于汉。伐楚失败后,西周无力重建宗周六师,镐京的防御也随之削弱,最后导致了幽王之事。

5、6、7.郡县制这块彻底读歪了。县制最早出现在春秋时期的晋、楚两国。之所以出现在这两国,是因为晋、楚作为春秋时期的super power,领土扩张最为疯狂,需要一个有效的方式管理兼并战争得到的土地。不过,从细节上看,晋、楚两国的县制是完全不一样的。你在6里问楚王为什么不选择公族治县,事实却是楚王恰恰使用公族治县。正因为公族的实力相当强大,所以楚国经常发生公族叛乱,比如知名变法家吴起就是死于此。晋国的县制则与楚国刚好相反,晋国公室是曲沃武公的后裔,自身是靠公族叛乱上位的,因此相当提防公族(晋公子重耳的故事)。晋国不敢重用公族,而是使用他国的流亡贵族治县(赵就是秦国的流亡贵族),最后亡于这些大夫之手。但是,晋国排斥贵族的做法已经削弱了国中的贵族势力,到三晋接盘的时候再进一步提防大夫,便完成了县制的基本建设。于是,战国变法首先在魏国展开,魏文侯也随之成为了战国首霸。严格来说,郡县制应当来源于晋而非楚,而晋国的大夫窃国也并非孤例,齐、鲁、宋都发生过同样的事情,这也为诸国变法准备了相似的条件。

后面没什么问题,但也没什么意思,都是些知识点了
#1-1 - 2017-5-26 00:41
A
感谢指正啊。再提下问题:

1、关于china名称起源于春秋时期的说法,这里是不是可以认为-chin或者cina最初来源于夷狄对秦和晋的称呼,然后通过这些夷狄再传入别的民族?书里面的参考是《考提利耶政事录》,也就是印度的文物,年代估计是公元150年以前不久,所以如果按照这个来判断并不好分辨是秦朝还是春秋时代,是不是有别的证据能够证明出于春秋?

2、项羽不能封诸侯,所以其实是楚怀王称帝之后以义帝名义封的吗?

5、楚和晋的郡县制区别只在于是否任命公族吗?别的像中央任命、不得世袭、不得任命本地人这些呢?既然楚还是要任命公族搞老一套,那为什么要新设立郡县这种制度呢?
#1-2 - 2017-5-26 10:15
秘则为花
A 说: 感谢指正啊。再提下问题:

1、关于china名称起源于春秋时期的说法,这里是不是可以认为-chin或者cina最初来源于夷狄对秦和晋的称呼,然后通过这些夷狄再传入别的民族?书里面的参考是《考提利耶政...
1.这只是一个推理过程,缺乏证据(还不能被证实)。中国周边诸区域中印度开化最久,但印度自身的历史记录却以扯淡著称。考提利耶的《政事录》并非最早记载china的传世文献,自称是公元前1000年左右的吠陀文献里也有相关记载,但后者的成书时间明显存疑。一般而言,大家还是倾向于把china定位在秦、晋身上,毕竟不能从读音和影响力上排除晋。其实,还有观点认为china来源于ching,即郑。这个观点就比较扯淡了,郑文公作为春秋首霸确实辉煌一时,但这已经是郑国东迁之后的事了,与戎狄接触不多。所以,我直接给排除了。

2.不是。你已经说了项羽是沿袭周制,秦末之事是春秋战国故事,那么就要在春秋战国的政治规矩中去定位这件事,比如公元前334年徐州相王。

5.虽然这段话里用了郡县制,但这里我只聊了一下县制。因为政治制度变迁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从汉代政治切入不是说不可以,但肯定难以顾及全貌,还是要从源头扒起。至于你问的问题,我觉得我在上一楼里都有回答。
1.为什么要搞县制
晋、楚作为春秋时期的super power,领土扩张最为疯狂,需要一个有效的方式管理兼并战争得到的土地。
2.为什么楚王用公族治县
公族的实力相当强大。
3.为什么晋国不用公族治县
晋国公室是曲沃武公的后裔,自身是靠公族叛乱上位的,因此相当提防公族。
轴心时代的很多事情都具有偶然性,晋、楚并没有超前的政治意识,它们只是根据不同的政治现实选择了不同的治理道路罢了。晋国公族羸弱,就重用大夫。楚国公族强盛,就经常据县叛乱。至于楚、晋的县制有没有更多的不同,目前我们通过传世文献没法得到更多资料,甚至于楚国在春秋时设县也不是传世文献的记载,而是考古发掘的结果。如果想进一步了解春秋县制,我们大概只能期待有一个类似于里耶秦简的重大考古发现了。
#1-3 - 2017-5-26 10:52
A
秘则为花 说: 1.这只是一个推理过程,缺乏证据(还不能被证实)。中国周边诸区域中印度开化最久,但印度自身的历史记录却以扯淡著称。考提利耶的《政事录》并非最早记载china的传世文献,自称是公元前1000年左右的吠陀...
2、我查了一下,徐州相王是互尊为王,可是项羽的记载并不是和诸侯互尊为王,《史记·项羽本纪》:立沛公为汉王,王巴、蜀、汉中,都南郑。项王乃立章邯为雍王,王咸阳以西,都废丘。
从这里看,是项羽已经先称王,再立的诸王,封王的确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沿袭,但项羽也只是一个王而已,竟然可以立别的王,或者是说这个“立”其实是互相尊王?但感觉不太可信啊,项羽在怀王的授意下自封为王,所以怀王在之前已经称帝,再将封王的权利给项羽,或者是项羽直接以怀王的名义封的,感觉这两种更为逻辑通顺一些。

5、我的意思是,管理和兼并新获得的土地,你既然是用公族,那和以前的制度有什么区别,那楚国这个郡县制也只是改一改行政单位的结构和名称?其实仍然是换了个名字的分封制?
#1-4 - 2017-5-26 14:02
秘则为花
A 说: 2、我查了一下,徐州相王是互尊为王,可是项羽的记载并不是和诸侯互尊为王,《史记·项羽本纪》:立沛公为汉王,王巴、蜀、汉中,都南郑。项王乃立章邯为雍王,王咸阳以西,都废丘。
从这里看,是项羽已经先称王,...
2.这段不能只读《项羽本纪》,要读《太史公自序》。太史公是秦末是十八诸侯之一,殷王司马卬的后人。他在记述秦末封建时是这么讲的:
诸侯之相王,王卬于殷。
而怀王心在秦末政治中的地位也很特殊。《高祖本纪》中记述刘邦出关后的政治口号是这样的:
天下共立义帝,北面事之。今项羽放杀义帝于江南,大逆无道。寡人亲为发丧,诸侯皆缟素。悉发关内兵,收三河士,南浮江汉以下,愿从诸侯王击楚之杀义帝者。
这就很耐人寻味了。。。

5.这个问题,我觉得讲得已经很清楚了:
政治制度变迁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
轴心时代的很多事情都具有偶然性,晋、楚并没有超前的政治意识,它们只是根据不同的政治现实选择了不同的治理道路罢了。
个人认为,郡县制应当来源于晋而非楚。
如果想进一步了解春秋县制,我们大概只能期待有一个类似于里耶秦简的重大考古发现了。
我们能够了解到的历史事实是,晋、楚在春秋时期都使用了“县”这个行政区划来管理新拓地。晋倾向于用大夫治县,楚倾向于公族治县,而这背后对应了晋国公族羸弱、楚国公族强盛的政治现实。结果上,晋国的县制削弱了贵族势力,为三晋改革准备了条件,而楚国的县制则构成了改革障碍,吴起便是死于公族叛乱。
假设楚国设县的政治意图,假设楚国在县制上有超前的政治意识,是小说家干的事情,不是历史学要做的事情。除非你能给出一个类似于里耶秦简一样的晋县或楚县的资料库。。。
#1-5 - 2017-5-28 00:37
A
秘则为花 说: 2.这段不能只读《项羽本纪》,要读《太史公自序》。太史公是秦末是十八诸侯之一,殷王司马卬的后人。他在记述秦末封建时是这么讲的:诸侯之相王,王卬于殷。而怀王心在秦末政治中的地位也很特殊。《高祖本纪》中记...
2、查了一下《太史公自序》,是司马迁写的自序,《项羽本纪》也是司马迁写的,既然有两套说辞,我又对楚汉战争分封诸王时期的政治局势不明了,所以就只能先不下判断了。

5、郡县制本身就是政治制度,所以推敲他的政治意图是完善逻辑层面的必要行为,而我并没有做违背已知事实的假设,用公族来治县我认为是违背郡县制设立初衷的,所以楚国的这个郡县制我认为是存疑的。嘛。。。既然暂时也没有额外的资料,就先把这个疑点放下来吧。。。

感谢之前的提点,期间也查了不少资料,学到了不少东西。